举报问答
一、举报信箱受理哪些方面问题的举报?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政府各部门、市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县(市、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4、本市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5、本市国有重点大中型企业、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市政府指定的其他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6、国家投资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7、市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根据审计署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综上所述,举报信箱受理上述职责范围内相关问题的举报。
二、举报人进行举报应该提供哪些资料?
答:为了保证举报问题的处理效率及举报人的民主权利,举报人举报时应该说明被举报人或单位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违反国家财政经济秩序行为发生的时间、方式、方法、手段,并尽可能提供与之有关的线索、证据,为审计机关处理举报问题提供便利。
三、审计机关是否对每一件举报都进行审计?
答:不是。对属于我局受理范围的举报问题及时分送局领导阅批,经登记及时转交给有关处、室办理或进入审计线索库。
四、如何了解举报事项进展情况及审计结果?
答:根据有关政策、制度,我局受理举报问题的答复原则上只对具名举报人进行答复、联系。因此,举报人若想了解举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举报时应详细留下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以便与举报人联系。举报人也可以与我局监察室联系,询问举报事项的办理情况及处理结果;或者登陆本网站的举报反馈栏目查阅相关进展情况。
五、审计机关的举报方式?
答:目前我局共开通以下几种举报方式以方便群众进行举报:
(一) 网上举报
举报信箱(jzssjjjcs@163.com)
(二) 来信举报
地址:焦作市人民大道政府大厦 焦作市审计局
邮编:454000
收信人:白保刚 周长菊
举报人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采用上述不同方式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到我局监察室检举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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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箱"是提高您行使民主权力,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途径,是我局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国家审计监督,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地处理每一封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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